为规范工程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管理,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,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管理处内部及外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,涵盖业务范围、流程管理、质量控制、人员职责等方面,旨在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、合规性和经济性。
一、业务范围
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主要包括:工程投资估算、概算编制与审核、预算编制、工程量清单计价、结算审核、成本控制分析、全过程造价咨询等。工程管理处应根据项目需求,明确咨询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交付标准。
二、流程管理
- 业务承接:工程管理处需对咨询项目进行初步评估,确保项目符合资质要求和资源能力。承接前应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服务范围、时间节点和费用标准。
- 方案设计:制定详细的咨询实施方案,包括人员配置、技术方法、数据收集与分析计划,并报管理处审批。
- 执行与监督:咨询团队按方案执行,定期汇报进展;管理处设立监督机制,对关键节点进行审核,确保按时完成。
- 成果交付:咨询报告需经内部评审,确保数据准确、结论合理,并及时提交客户或相关部门。
- 档案管理:所有咨询文档、计算底稿和合同应归档保存,便于追溯和审计。
三、质量控制
- 人员资质:咨询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和从业经验,定期参加培训,提升业务水平。
- 标准遵循: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造价标准,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和成本估算。
- 审核机制:设立多级审核制度,包括自查、互查和管理层终审,减少误差和风险。
- 客户反馈: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,及时处理反馈意见,持续改进服务质量。
四、人员职责
- 项目负责人:全面负责咨询项目的策划、执行和交付,确保合规与质量。
- 咨询工程师:承担具体计算、分析和报告撰写任务,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- 审核员:对咨询成果进行独立审核,提出改进建议。
- 管理处主管:负责业务统筹、资源分配和风险管控,审批重大事项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为一年。工程管理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,并报上级部门备案。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。通过本办法的实施,旨在优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,提升工程管理处的整体效能和市场竞争力。